海关总署2025年第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doc 作者:admin| 2025-01-07T10:13:29+00:00 1月 7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2025年第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二)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4号(关于进口哥斯达黎加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4号(关于进口哥斯达黎加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3号(关于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3号(关于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0号(关于防止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0号(关于防止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