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39号(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 为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25年8月1日起,海关按照规定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手续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2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6-30T13:17:16+00:00 6月 30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39号(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2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2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