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8-20T10:02:25+00:00 8月 20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0号(关于防止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0号(关于防止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9号(关于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9号(关于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7号(关于中国鲜枣出口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7号(关于中国鲜枣出口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公开征求两个部门规章意见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公开征求两个部门规章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