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8-20T10:02:25+00:00 8月 20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药用类精神药品进出口申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84号)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药用类精神药品进出口申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8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