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8-28T15:32:58+00:00 8月 28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1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1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06号(关于实施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06号(关于实施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04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8号部分条款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04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8号部分条款的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9号 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9号 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第10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第1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