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8-28T15:32:58+00:00 8月 28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7号(关于进口葡萄牙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7号(关于进口葡萄牙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6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6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5号(关于进口再生纸浆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5号(关于进口再生纸浆申报要求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连发4条重要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连发4条重要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