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 10月13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境电商近年来已经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增长6.4%。其中,出口约1.63万亿元,增长6.6%;进口约4255.4亿元,增长5.9%。 近年来,海关开展了“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简化企业出口申报手续,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等物流模式创新。此外,还优化税款支付模式,推出了税款电子支付,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作者:admin| 2025-10-17T15:46:48+00:00 10月 17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药用类精神药品进出口申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84号)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药用类精神药品进出口申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8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