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 10月13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境电商近年来已经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增长6.4%。其中,出口约1.63万亿元,增长6.6%;进口约4255.4亿元,增长5.9%。 近年来,海关开展了“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简化企业出口申报手续,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等物流模式创新。此外,还优化税款支付模式,推出了税款电子支付,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作者:admin| 2025-10-17T15:46:48+00:00 10月 17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2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2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