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 10月13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境电商近年来已经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增长6.4%。其中,出口约1.63万亿元,增长6.6%;进口约4255.4亿元,增长5.9%。 近年来,海关开展了“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简化企业出口申报手续,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等物流模式创新。此外,还优化税款支付模式,推出了税款电子支付,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作者:admin| 2025-10-17T15:46:48+00:00 10月 17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9号(关于进口比利时宠物食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9号(关于进口比利时宠物食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8号(关于进口厄瓜多尔野生水产品检验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8号(关于进口厄瓜多尔野生水产品检验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7号(关于进口葡萄牙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7号(关于进口葡萄牙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6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6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