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4号(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制度》,海关总署决定开展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6年7月,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进出境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附件1)和《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附件2),现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和财政部海关委员会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将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8号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为落实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实现出境种质资源备案信息互联互通,促进种质资源国际交流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海关总署决定优化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