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38号(关于解除阿根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阿根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3年联合公告第2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3月1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阿根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阿根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3-20T11:03:06+00:00 3月 20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38号(关于解除阿根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9号(关于进口卢旺达鲜食鳄梨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9号(关于进口卢旺达鲜食鳄梨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管理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管理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公告2025年第237号(关于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公告2025年第237号(关于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6号(关于进口土耳其养殖和野生水产品检验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6号(关于进口土耳其养殖和野生水产品检验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5号(关于启用公自用物品业务电子版单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5号(关于启用公自用物品业务电子版单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