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5号(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2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4-25T15:13:02+00:00 4月 25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5号(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1号(关于进口丹麦马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1号(关于进口丹麦马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80号(关于防止利比里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80号(关于防止利比里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关于明确跨境电商销毁退运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关于明确跨境电商销毁退运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8号(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8号(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77号(关于防止摩洛哥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77号(关于防止摩洛哥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