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5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pdf

作者:| 2026-02-09T13:25:55+00:00 2月 9th, 2026|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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