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作者:admin| 2025-08-05T17:28:12+00:00 8月 5th, 2025|海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已关闭评论 分享此故事,选择你的平台! WeiboWeixinRenrenQqTencent-weiboFacebookTwitterLinkedinRedditTumblrGoogle+PinterestVkEmail 关于作者: admin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1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1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7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7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公告)